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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系主任岗位职责

旅游系主任岗位职责

第一条 系主任是系行政负责人。在院党委和主管院长领导下,主持本系的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本系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贯彻执行学院下达的教学、科研计划及其他任务。

第二条 根据学院改革和发展规划,主持、制定本系中长期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主持制订系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对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布置、检查和总结。

第三条 主持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第四条 主持专业建设与专业开发工作。组织专业培养目标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组织新专业申报工作。

第五条 负责院、省、国家级优秀课、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第六条 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师资队伍的引进、聘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确定并培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确定教师的专业方向、主讲课程。负责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

第七条 主持本系学术及教研、科研工作。领导制订教研、科研计划,检查监督教研、科研计划的落实情况。

第八条 负责系部经费预算、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第九条 负责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

第十条 负责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教学改革及科研的需要,提出实验室建设计划,上报学院审批后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实验室的设备增添、维修、维护工作。主持生产性实训室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系部招生、学生校外参加技能竞赛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召开系务会,讨论和决定本系教学、科研等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布置、指导系副主任的教学管理工作,指导教研室的业务活动,并对系副主任及教研室主任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第十五条协助党、团、工会组织开展工作,配合党、团组织做好教师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完成主管院长及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关系,并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旅游系

2011.10.28

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