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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严明招生工作纪律会议

 

 

时间:2018年06月28日    来源:纪检监察室    作者:    阅读:

为严明招生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627日上午,学院召开严明招生工作纪律会议。纪委书记赵继春、纪检监察室和招生就业处全体成员、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检监察室主任孙成雨同志主持。

招生就业处处长元克传达了《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吉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同与会人员一起重温了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六公开”、“十条禁令”和“30个不得”的要求。会上,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向学院纪委递交了《廉洁承诺书》。

纪委书记赵继春就本年度招生工作纪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责任。要不断完善招生工作岗位职责,详细区分招生工作中各级各类人员工作责任,通过制度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招生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招生就业处和各二级学院要把招生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招生工作中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贯穿于招生工作全过程。二是强化纪律约束。要公开招生信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遵循和执行“六公开”、“十条禁令”、“30个不得”,切实抓好招生工作中廉洁自律教育,增强招生工作人员纪律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要注重对招生工作中的风险点排查和风险管控,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坚决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监督执纪。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明察暗访的形式,加强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有无违规录取、谋取私利损害学院利益和形象的行为。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招生工作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招生工作风清气正。

会议现场

纪委书记赵继春同志讲话

招生工作人员递交廉洁承诺书

签订廉洁承诺书现场

撰稿人:刘雨鑫

核稿负责人:孙成雨

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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