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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3发布者:教务处

    各系(部):

    吉林省教育厅近期下发吉政教督字[2012]11号文件,要求省内各高校要充分宣传、学习《教育督导条例》相关条例。为了做好《教学督导条例》在我院的宣传和落实工作,要求各系(部)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明确掌握条例的精神和内容。

    《教育督导条例》原文见附件教育督导条例.doc

    上一条:提交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2年度院级先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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