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院级先进教研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3发布者:教务处
各系(部):
教研室是学院进行课程改革和建设、组织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基层组织。为认真总结教研室建设、管理与改革发展的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和推动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规范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保障作用,按照学院2012年度教学检查工作总体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院级先进教研室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
1.教研室全体教师能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工作认真,作风严谨,为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尽职尽责。
2.教研室能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大纲,选定、编写或编译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编制教学进度计划。
3.教研室能根据学院和系(部)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出本教研室课程建设的具体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教研室能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教育方针及政策,认真研究所任课程的教材教法,开展教学观摩活动,把更新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作为经常性工作。
5.教研室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能经常探讨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最新科研成果,促进教师更新知识,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每个教研室应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科研课题和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有具体的实施计划。
6.教研室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本室教师的进修提高规划。注意检查、考核教师的业务进修情况,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特别是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培养学术带头人,形成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
7.教研室主任能组织本室教师相互听课,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活动。能够坚持听课制度,要有相应的记录或佐证材料。
8.教研室重视教学工作,没有发生教学事故。能按教学进度认真授课,教学效果好。
9.教研室各种教学文件管理规范,各种教学资料及教学档案健全。
10.教研室能及时对学生的教育实习、专业实践、毕业论文等教学实践活动加以指导。
三、评选时间
2012年11月26日-2012年11月30日。
四、评选办法
1.各教研室按评选条件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估,填写《先进教研室申报表》(附件1),并向所在系(部)申请。
2.各系(部)对申报的教研室进行初审,然后向教务处申报。
3.教务处组织评审,评选结果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公布。
4. 学院对获评先进教研室进行表彰。
五、申报材料及联系人
各系(部)推荐的先进教研室,要填写《先进教研室申报表》,请于2012年12月3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一份加盖系(部)公章报送至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508@126.com。
联系人:杨铮;联系电话:85182102。
附件1:先进教研室申报表.doc
教务处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