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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严明招生工作纪律会议

 

 

时间:2020年09月18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917日下午,学院召开严明招生工作纪律会议。纪委书记赵继春出席会议,纪检监察室和招生就业处全体成员、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纪检监察室主任孙成雨同志主持。

会上,招生就业处处长元克传达了《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吉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同与会人员一起重温了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六公开、十条禁令、30个不得”的要求。全体招生工作人员签订并向学院纪委递交了《招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纪委书记赵继春就招生工作纪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格履行责任。招生就业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本部门人员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杜绝违纪违规案件发生,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二是强化纪律约束。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守住廉洁自律底线。要严格遵循和执行“六公开”、“十条禁令”、“30个不得”,坚决防止违纪行为发生。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有无违规录取、谋取私利损害学院利益和形象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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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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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赵继春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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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处长元克介绍

国家、省有关招生工作纪律的办法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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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全体人员签订《招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孙成雨主任主持会议.JPG

纪检监察室主任孙成雨主持会议

 

撰稿人:刘雨鑫

核稿人:孙成雨

纪检监察室

20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