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六楼大会议室隆重开幕。主席台中央,十面鲜艳的红旗簇拥着镰刀铁锤标志。主席台对面巨大的横幅上写着:预祝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圆满成功!
出席大会的100名党代表早早来到会场,肩负着全院师生的重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出席大会。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部长张玉文同志、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干事王贵林同志出席会议。学院部分部门领导、民主党派代表应邀列席大会。开幕式由崔军同志主持。上午10时50分,崔军同志宣布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开幕,全场起立奏《国歌》。会议书面审议纪委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草案),通过选举办法、监票人建议名单。
苏显学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团结奋进、求实创新,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大学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苏显学同志在大会工作报告中全面回顾了自上次党代会以来我院在教学改革、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建设、科研与社会服务、管理改革、办学条件、对外交流以及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工作经验。苏显学说,总结过去的工作,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二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只有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才能不断激发办学活力,为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只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才能使广大师生员工在共建共享学院发展中有更多归属感、幸福感和获得感。苏显学指出,今后五年是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的战略机遇期,是实现学院转设本科目标的关键机遇期,我们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结合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提高办学质量为目标,以打造办学特色为重点,以稳定办学规模为基础,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以提高管理水平为手段,着力推进创新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着力改善办学条件、理顺办学体制、突破发展瓶颈、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综合办学实力和服务社会能力,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大学,奋力谱写经管学院转型发展的新篇章。
下午13时30分,6个代表团分别审议讨论党委、纪委工作报告。院领导苏显学、崔军、魏岩、胡伯龙、赵继春、朱敏杰分别参加了所在代表团的讨论,并就代表们关心的问题现场做了阐释和说明。代表们本着对党负责、对学院事业发展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讨论了苏显学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和赵继春同志所作的纪委书面工作报告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草案)。各会场组织到位,气氛热烈,发言踊跃,讨论深入,充分体现了代表们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代表们充分肯定了党委工作报告对过去几年来学院各项工作客观、全面的总结并围绕党代会主题,就报告中对我院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工作思路、主要任务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讨论,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充分肯定了纪委过去几年来的工作成绩,并对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表示认同。
下午14时10分,差额预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14时50分等额选举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下午15时40分,闭幕式顺利举行,选举大会和闭幕式由魏岩同志主持。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闭幕式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大会充分肯定并高度评价了自第一次党代会以来,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院党委领导全体教职员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号召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师生员工要在新一届党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务实奋进、砥砺前行,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做出不愧于时代的贡献,为把学院建设成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在庄严雄壮的《国际歌》声中,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会后,召开了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了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