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现将《学院通知 关于印发“吉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引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zip》挂至群共享中,请查阅。
根据《吉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引领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学院拟开展院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的申报、评审工作,并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名额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1.各分院认真研读《吉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引领活动实施方案》、《附件2 示范专业申报指南及材料》和《附件3 示范课程申报指南及材料》,分析相关指标与标准,并与自身专业和课程建设结合起来进行比较,找出差距,明确改革内容、路径、措施;
2.各分院针对申报的专业和课程,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申报团队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申报组,并明确负责人,举团队之力,集思广益,共同完成申报;
3.上报时间:(1)“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纸质材料五份和电子档材料的上报时间为2018年6月5日中午11:00前,6月6日(星期三)进行评审;(2)“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纸质材料五份和电子档材料的上报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中午11:00前,5月30日(星期三)进行评审;
4.联系人:李娜 18804304509 jwc508@126.com。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