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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的通知

 

各分院:

现将《学院通知 关于印发“吉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引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zip》挂至群共享中,请查阅。

根据《吉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引领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学院拟开展院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的申报、评审工作,并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名额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1.各分院认真研读《吉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引领活动实施方案》、《附件2 示范专业申报指南及材料》和《附件3 示范课程申报指南及材料》,分析相关指标与标准,并与自身专业和课程建设结合起来进行比较,找出差距,明确改革内容、路径、措施;

2.各分院针对申报的专业和课程,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申报团队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申报组,并明确负责人,举团队之力,集思广益,共同完成申报;

3.上报时间:(1“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纸质材料五份和电子档材料的上报时间为201865日中午11:00前,66日(星期三)进行评审;(2“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纸质材料五份和电子档材料的上报时间为2018529日中午11:00前,530日(星期三)进行评审

4.联系人:李娜  18804304509  jwc508@126.com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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