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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落实情况督查座谈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落实情况督查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9发布者:高教科研处

    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责任单位:

    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2017]6号通知要求,我办于2017年3月16日下发了“关于贯彻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吉社科规划办通字[2017]02号),要求各责任单位先行搞好自查,并就相关事项做出了明确安排。为检验督导通知落实情况,我办拟于近期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督查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各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报督查落实情况,重点是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制定执行情况、内部防控机制建设情况、设立科研财务助理情况、科研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情况、项目资金使用公开情况。并提交本单位自查报告(包括本单位盖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二、会议时间

    定于6月2日(周五)上午8:30正式开会,会期半天。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会议地点

    座谈会在长春市新发宾馆五楼会议室召开。

    四、几点要求

    1、座谈会是本次督查的主要形式,是对落实情况的综合检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督查自查严细认真,不走过场。

    2、提交的自查报告要有具体情况、有相关数据、有情况分析、有意见建议,并实事求是填写“《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有关情况统计表”。

    3、各单位负责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处长或副处长1人参会,汇报时间8分钟以内。

    4、各单位务必如实汇报情况,我办将根据自查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并接受全国社科规划办抽查。专项督查结果将纳入全国社科规划办信用管理档案,与责任 单位间接费用核定、结余资金留用资格挂钩。督查结果也将纳入我办信用管理档案。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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