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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教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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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部署,更好汇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推进双一流”“双特色建设,持续提升高校科研工作服务一主六双质量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能力,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好申报指南,对接振兴发展急需

    2024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1)是本年度省教育厅拟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方向的总指引。各高

    校要深入研究指南列出的研究领域及重点方向,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聚焦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发展急需,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二、严格申报要求,分类做好校内初评推荐

    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产业化培育和专项项目四个类别。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列为省政府重点工作。依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两类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层次。其中,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不设申报限额,各高校可对照《指导性目录》所列重点支持方向,对申请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进行校内初评、分类择优推荐。一般项目由学校初评,实施限额推荐(推荐限额见附件2),压实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支持高校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开展科研攻关,加快提升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2024年起,适应发展需求,按照自主自愿、量力而行、保证质量的要求,立足自身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和提升层次水平需要,申请一定数量的自筹项目,自筹项目采取校级初评限额推荐、省级复核认定的遴选机制。原则上,自筹项目推荐数量本科高校不超过8项、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 5项。     

    三、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立项评审项目结题全过程管理

    (一)从2023年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和结项管理。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要坚持原创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原则,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和低水平研究,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遴选确定各类拟推荐项目,项目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各部门将本部门申报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份(附件3加盖部门公章,75日前报送高教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jgy@163.com。

    四、落实扶持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要求

    (一)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

    究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校智库、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和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

    合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落实有关规定要求,为避免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在研省级科

    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三)项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

    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

    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四)原则上,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省级项目进行管理,课题资金使用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鼓励学校按比

    例配套研究经费。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五)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如发现有此类问

    题,将撤销立项、收回资金,并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85182113 内线: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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