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正文

信息传媒学院实践教学规范化要求一览表


信息传媒学院实践教学规范化要求一览表

实践环

节名称

项目

规范化要求

存档

备注

实习

实习计划安排

由分院副院长或实习指导教师编写,分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审批

分院

详细要求参照《信息传媒学院教学与管理规范》

实习资料

由任课教研室根据实习计划书要求及实习单位具体安排组织选用教材或资料。经教研室主任审批后,发给学生。

教研室

实习报告

1、 包括实习报告和认识实习笔记。

2、 实习记录真实、完整。

3、 有指导教师评阅签字。

教研室

实习总结

实习执行情况,建议

分院

课程

设计

课程设计

计划

由指导教师编写课程设计计划(大纲、进度表、日程表等),教研室主任初核,分院副院长再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提前发给学生。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目的、任务、设计内容、时间安排、设计工作要求、成绩评定方式及要求等。

分院

学生课程设计说明书、作品、程序清单等

要求齐全、完整。

教师/教研室

学生成绩单

各项内容填写齐全,成绩评定真实、合理,呈正态分布。

分院

教师总结

说明课程设计执行情况,改进建议

分院

毕业

设计

毕业设计工作安排

由分院副院长制订毕业设计工作安排,分院院长审核通过后,召开全体动员大会。毕业设计工作安排主要内容包括:毕业设计的目的意义;工作程序及内容;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对学生的要求;指导教师分配;答辩;成绩评定等。

分院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装订,一式两份

同时提交电子版

分院、学生各一份

成绩评定

通过小组答辩形式评定成绩,成绩直接写入毕业设计前页。由辅导员统一填写学生成绩表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

毕业设计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工作执行情况、成绩分布、不足和努力方向

分院

实验

课程

实验大纲

由任课教师修订和编写。

教研室主任签字。

教务处、分院

各一份

实验指导书(教材)

由指导教师自编或根据需要选用合适的教材,

分院(样品)

实验报告

要求书写工整、准确。

指导教师要及时批阅。

教研室

成绩评定

由指导教师给出实验总评成绩,

按规定比例计入学生课程的总成绩中。

教务处

上一条:信息传媒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下一条:信息传媒学院实验教学管理细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