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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与我院相关的政策信息
2017-04-19 10:00   审核人: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与我院相关的政策信息

2017-04-19 10:00:58 来源:

一、着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推行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模式。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科学确定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行校企一体化育人,推进“订单式”培养、工学交替培养,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率先在大中型企业开展产教融合试点,推动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基地。鼓励学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建立健全对接产业发展中高端水平的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以增强学生核心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统筹规划课程与教材建设,对接最新行业、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优化专业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强化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的融合,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等教学模式。完善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教学、顶岗实习、岗位资格认证等方面的标准制定和教学评价。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统筹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支持在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完善职业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办法。规范职业学校办学行为,严格落实专业教学标准,防止以升学为目标组织教学。

二、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高等职业学校招收有工作经验的学生,应当将工作实绩和能力作为重要的录取依据。健全学前教育、护理等领域和专业实行初中毕业起点、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健全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的招生制度。

三、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完善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强化地市级人民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根据城镇化和产业布局调整完善职业学校布局,根据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优化职业教育体系结构。鼓励产业经济发达地区做好县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规划。新增高等职业学校主要向中小城市、产业集聚区布局。在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贫困地区建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好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各主体功能区的定位,推动区域内职业学校科学定位,使每一所职业学校集中力量办好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集群)。着力建设一批服务现代产业发展和扶贫开发等重点工作领域的高水平职业学校,形成国家重点行业都有骨干职业学校支撑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格局,服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提升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分类制定职业学校办学标准,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项目,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特别是实习实训条件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按照鼓励竞争、扶优扶强的原则,通过与行业企业合作,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支持东中西部地区职业学校加强对口合作,通过联合办学、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等形式,提升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学校管理水平。

专栏7 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

围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主线,支持100所左右高等职业学校和1000所左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改善基本办学和实习实训条件,强化国家重点领域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相关专业建设,重点提升学校服务学历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培训等能力,建成一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专业建设与产业融合发展的高水平职业学校。

强化大国工匠后备人才培养。着力提升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职业精神培育,推进产业文化、优秀企业文化、职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促进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着力培养崇尚劳动、敬业守信、精益求精、敢于创新的工匠精神。推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完善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制度,统筹职业学校教学体系和竞赛体系,建立健全大国工匠优秀后备人才早期发现、选拔和培养制度。打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通道,让职业学校学生的技术技能可以通过不断深造得到发展。

四、大力发展继续教育。

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制度。制定国家资历框架,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各类继续教育基本统计制度。建立多种学习成果认证平台。探索高中后教育全面实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和学习者自主选课。探索建立与完全学分制相适应的高校教育教学、课程设置、学籍管理、按学分收费等各项制度,推动各类高等学校之间以课程为基础开展学分认定和转换。创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和转换,完善不同专业、不同主考院校的学分认定和转换,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认可高等学校课程学分,探索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转换为高等学校学分。探索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使各种非学历学习成果通过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经过高等学校和自考机构认定后,可转换成相应的课程学分,认定标准由高等学校自主制定。允许学习者通过课堂学习、在线学习、自学等方式获得学分,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沟通衔接的机制,逐步扩大高等学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制定不同人群接受教育的资助制度,使所有公民都有机会通过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边就业边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发展。

专栏9 建立学分银行和信息化平台

完善学习成果认证制度,通过部分地区率先探索、以点带面的方式,推进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为每一位学习者提供能够记录、存储自己的学习经历和成果的个人学习账号,对学习者的各类学习成果进行统一的认证与核算,使其在各个阶段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学分可以得到积累或转换。被认定的学分,可累计作为获取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凭证。

加强继续教育平台建设。明确各类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发展继续教育的职责任务、考核标准,推动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进一步开放办学,面向城乡从业人员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服务,特别是面向行业企业,持续开展职工继续教育,重点增强职工的职业理想,提高职业道德、技术技能、管理水平以及学历层次。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提供优质继续教育资源。继续办好各类成人教育机构。支持办好企业大学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继续教育基地,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充分发挥成人、社区教育机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作用,使之成为区域职业教育与培训、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和社会生活教育的开放平台,健全遍布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

统筹扩大继续教育服务。强化省级、地市级政府对继续教育的统筹规划,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终身学习激励机制,建设覆盖全国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基于社会工作岗位需求,向学习者提供教育培训“技能包”。重视开展面向现役和退役军人的继续教育,着力落实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政策。整合资源,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办学网络,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促进学校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居民。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倡导全民阅读。推进老年教育机构逐步纳入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学习服务体系,办好老年大学,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专栏10 发展继续教育

建立面向全民的终身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公共服务平台。为进城定居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现代产业工人和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推进实施农民继续教育,支持农民通过半工半读方式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资助150万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接受本、专科学历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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