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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教科研处关于举办2017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学会优秀论文评选 活动的通知


    高教科研处关于举办2017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学会优秀论文评选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发布者:

    各部门:

    为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 号)精神,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职业教育教学理论,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7 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学会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各级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和研究机构、各高等职业学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各职业培训机构、本会分支机构等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各类人员,均可报送论文参评。

    二、参评要求

    1.参评论文要围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现代学徒制实践、工匠精神培育、现代职业院校建设、中高职衔接、专业和专业群建设、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教育考试制度改革和管评办分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新观点、新思路和新举措。

    2.参评论文要主题突出、结构合理、论点清晰、论据充分、语言简明,有必要的事实、数据或典型案例,具有一定借鉴或推广价值。

    3.参评论文结构完整,格式规范。要有内容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全文字数 3000~5000 字。

    4.参评论文必须是作者独立完成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职业教育研究论文。

    5.每人限报一篇论文,参评论文一式三份,用 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需经所在单位在“2017 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参评申报表 ”(见附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供稿。

    6.参评论文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本次评选将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对论文“复制比”高于 30%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选组织

    1.为切实做好评选工作,省职业教育学会成立优秀论文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负责制定评审实施方案,遴选、组织专家组,并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和匿名评审制度。

    2.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获奖的优秀教学论文由省职业教育学会颁发证书,并择优结集出版。

    四、论文报送

    1.申报材料由各主管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报送。

    2.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时间:2017 年4 月 5 日(周三)

    3.报送地点:高教科研处

    联系电话:82008910

    邮箱:ky-jgy@163.com

    附件:《论文评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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