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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唐泽遥等3名高职在校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07

唐泽遥等3名高职在校生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长期不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或缺课累计超过80学时应给予退学处理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对以上3名同学做退学处理。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19127日—2020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联系人:白岚,联系电话:85104055

 

学生工作处

2019128

 

附件:拟退学名单

序号

姓名

所属分院

所在班级

1

郝培志

机电工程学院

19级机电一体化1

2

唐泽遥

信息传媒学院

2018级电子商务班

3

吴珮鉷

信息传媒学院

2017级计算机应用技术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