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高教强省的战略部署,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学科建设的需求,经与有关部门商定,省教育厅决定启动 2018 年省教育厅“十三五”科技与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一)项目定位
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是为高校优秀中青年科研人才成长创造条件,为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搭建平台,为高校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项目奠定基础,为高校文化传承营造氛围,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而设立的。
(二)项目选题方向
申报项目题目可自选,选题方向应遵循如下原则:
1.项目选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领域科技发展方向和经济社会建设需求,重点支持与我省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研究课题。
2.项目应以关键性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预计成果具有可考核性,鼓励多学科合作研究。
(三)项目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包括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和专项四类(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产业化培训项目的申报参照本文件执行,就业、党建、思政等专项项目的申报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另行印发的文件执行)。
省教育厅将对如下几方面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和倾斜:
1.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项目,鼓励与企业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特别是受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生产第一线急切关注、需要解决的
有关课题;
2.能够有效促进我省新兴产业发展、应用研究成果进行转化、产业化,将科研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产业化培育项目;
3.依托各校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特色新型高校智库、科研创新团队等教育厅科研平台申报的,有利于高校中青年优秀科研人才成长,促进高校人才队伍科研能力提升,更好发挥高校服务社会功能的项目;
4.结合《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和《吉林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重点以教育信息化宏观发展战略、信息化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项目可按信息化专项申报。
5.结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重点工作等相关内容开展对策研究的项目。
二、项目申请人员
2018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面向吉林省区域内高校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申请人一般应在 45 周岁以下。省教育厅将重点支持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具备相应科研团队支撑的中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2018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
项目:
1.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
2.作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参加人有两项尚未结题者。
三、项目资助强度
省教育厅在课题立项评审过程中,根据专家评价意见将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个层次。具体资助强度如下:
1.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一般科技研究项目资助经费 3 万元左右;重点科技研究项目资助经费 5 万元左右。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3 年。
2.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般社科研究项目资助经费 1 万元左右;重点社科研究项目资助经费 3 万元左右。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1-2 年。
3.产业化培育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资助强度参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执行,被确定为产业化培育项目的课题,教育厅将优先推荐纳入相关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库。研究周期一般为 2-3 年。
4.专项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 1 万元左右;重点项目资助经费 3 万元左右。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1-3 年。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登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申报信息,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项目申请书(具体操作见附件申报流程使用手册)。
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 4 月 15 日
2.各部门统一将项目申请书收齐后,连同各类项目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各一式 2 份上报高教科研处,并同时上报汇总表电子文档。(电子邮箱:ky-jgy@163.com)
材料报送时间:2017 年 4 月 17 日
3. 联系人:李艾颖 联系电话:82008910
五、评审程序
1.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将继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评审分为省教育厅形式初审、专家网评、现场答辩、最终审批等环节。项目评审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审计和社会监督,同时要求各高校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估,加强科研立项合同预审、验收预审及成果评奖工作。
六、其他
1.项目级别与经费匹配: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在管理级别上要按省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鼓励学校按比例配套经费以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申报书中要体现学校对所申报各类项目的匹配经费底数或其它经费来源金额。
2.申报组织与推荐: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推荐工作,保证项目申报质量。
3.过程管理:项目研究周期不得低于规定年限。项目研究应完全按照合同规定如期进行,不允许私自对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内容进行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提交《科研规划项目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 3 份,省教育厅将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从严把关。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研究的过程管理,对立项后的中期检查、结项验收、成果评奖等环节进行跟踪指导,特别要加强知识产权和成果管理及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通报信息。
附件:
1-1.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技术研究规划项目申报
书
1-2.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技术研究规划项目评审
盲审表
1-3.2018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汇总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2-1.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
书
2-2. 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评审
盲审表
2-3.2018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汇总表(社会科学研究项
目)
3-1.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产业化培育规划项目申报书
3-2.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产业化培育规划项目评审盲
审表
3-3.2018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汇总表(产业化培育项目)
4.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申报流程使用手册
高教科研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