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于3月份上报的部门工作目标责任落实计划,经审核后,存在以下问题:1、工作内容、目标、措施不分;2、工作内容不全、目标不明确、量化不到位、措施不具体;3、没有体现人人有目标、人人有责任。鉴于以上情况,请各部门按规定格式和要求重新修订上报,计划中无目标无责任人员将不享受目标责任奖。修订后于10月8日前上报组织人事处并附电子版。
附件:工作目标责任落实计划表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