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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公告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教务处实验中心网络工程项目
学院询价采购信息公告
(2009年10月27日)
 
根据学院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院资产办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学院网站同时发布)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教务处实验中心网络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JGY2009—001
三、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功能、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数量单位
质保期
1
网线
AMP超五类
21
一年
2
水晶头
AMP超五类
2
 
3
交换机
见附表
4
 
4
光纤收发器
见附表
1
 
5
机柜
见附表
1
 
6
施工费
见附表
1
 
7
理线架
AMP
4
 
8
配线架
AMP
4
 
9
打线工具
AMP
1
 
10
10英尺跳线
AMP超五类
80
 
11
双口面板
AMP超五类
40
 
12
信息插座
AMP超五类
80
 
13
D-Link压线工具
1对110打线工具(DTOOLPUNCDN1P)
1
 
14
电缆验测器
见附表
1
三年
 
合计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伍万玖仟伍佰圆整(¥59500.00);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预算的报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包括制造厂商颁发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证书,但不接受制造厂商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如果是制造厂商的分公司(办事处)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该分公司(办事处)与制造厂商具有法律上的隶属关系和具有出具授权书的权力。(财政厅批准采购进口产品时应增加以下备选条款:如果是国外产品制造厂商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国外制造厂商与其国内总代理商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
如果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所在地(使用地)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供应商应委托一家在本项目所在地依法注册经营的企业作为代理机构,该代理机构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和/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供应商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其与该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该代理协议应明确约定双方对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的责任和义务,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解除委托方(即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还应提供该代理机构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0月29日16时
地点:办公楼701室。
七、接受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接受报价文件时间:2009年10月30日上午830900
2、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09年10月30日上午90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注:请投标供应商务必将全部投标资料按顺序编好页码,否则后果自负!
八、报价保证金:人民币600元整。
九、资产办联系方式:
地址:院部办公楼701室
项目联系人:刘维华               
联系电话:0431-8510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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