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办事流程 | 规章制度 |机构设置 | 联系方式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政经济政策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各项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和学院各部门经费包干预算方案,严格按照学院审定的经费包干计划进行核算与管理,定期将执行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并按期编制财务报表和年度决算报表。
   三、负责学院财政经费和预算外经费的核算与管理,审核、控制学院各项资金的收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负责依法多渠道筹措资金,严格收费管理,努力组织收入,及时、足额收回应收款项。
   五、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正确、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核算、转移、报废、变价和清查工作,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负责学院财务方面的各类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业务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
   七、按照学院要求,负责向有关部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委派会计人员的管理,负责对派入部门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监督检查其财务执行情况。
   八、负责为学院领导进行经济决策及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九、负责参与学院与有关部门及学院与外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十、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制定学院的分配办法和管理制度。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