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办事流程 | 规章制度 |机构设置
| 联系方式
一、负责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教育、党内创先争优工作以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党代会的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
二、负责学院机构、岗位、人员编制管理以及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院处、科级干部的选拔、聘任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以及全员竞聘工作。
四、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工人定级、晋级考试的报名、审批工作。
五、负责制定人事调配计划,办理调配手续。
六、负责组织制定部门工作职责、岗位职责以及考核评估体系,负责教职工考勤工作和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的审批工作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工资的调整、升级、变动、核定,各项福利、补贴管理工作,以及院内津贴的核定工作;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计划外用工的分配、工资管理及报批;月、季度、年工资基金报表和有关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九、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和因私出境、停薪留职、预退、病休、辞职、辞退的审批及管理;职工工伤鉴定(复查)材料的整理和上报审批;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的核算;遗属生活补贴的认定、发放、调整;办理工作证、专业技术资格证、退休证、开具介绍信等工作。
十、负责职工夜餐补助费、加班费、劳保用品费、探亲路费的核算和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教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办理、审批及医疗保险的审定工作。
十二、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有关组织、人事、劳资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政策解释和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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