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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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1.借阅学院档案室的档案,要办理借阅手续。
2.查阅党政文件、党委会记录、院长办公会记录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注明查阅范围用途
3.借阅档案者,要妥善保管档案,严守机密,不得任意涂改、勾画、污损、拆卷、剪裁,要保持案卷的清洁、完整。
4.借阅人未经办理借出手续,阅读档案时,不准离开借阅室,随意转借他人或带回家。
5.借出或归还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手续,当面点清。
6.外单位查阅档案资料,需持单位介绍信,注明查阅文件的题目和文号,在指定地点进行查阅,如有特殊情况,需摘抄、复印,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并收取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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