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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二次分配"手续

办理"二次分配"的对象是指在校未安排就业单位或因为接收单位落实较晚未列入第一次就业计划,而被遣送回生源地调配部门报道的毕业生。这部分毕业生报到后,可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章的接受函到当地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二次派遣手续。对在报到时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在当地继续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待工作单位落实后再按二次分配的有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就业指导处 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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