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组织机构>>师培科

      师资培训科工作职责

      师资培训科在主管院长及教务处长领导下,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会同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全院教师培训及新入职教师上岗前的培训及考核上岗工作;制订全院师资队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进行过程管理。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全院教师培训、执行并完成国培及省培计划。

      二、负责建立和管理教师教学业务档案。

      三、负责教师业务考核、工作量核算及教师讲课费的发放,并要掌握教师基本情况数据及状况。

      四、负责教师职称评审中的教学工作量审核。

      五、负责组织教师岗前培训、普通话等级证的报名和考试。

      六、负责组织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整理、录入、及院内审核,上报教育厅认定。

      七、负责填报省教育厅的基层报表。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8736(内线);85185421(外线)